湖山妹 发表于 2020-2-10 09:15:11

【最新】截至2020年2月9日24时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2020年2月9日12—24时,重庆市报告新冠肺炎新增确诊病例18例,新增重型病例6例,重型病例转危重型病例1例,新增危重型病例1例,新增出院病例10例。
新增确诊病例中,万州区12例、江北区1例、九龙坡区1例、渝北区1例、合川区1例、垫江县1例、巫山县1例;新增重型病例中,万州区1例、江北区1例、长寿区1例、合川区1例、大足区2例;重型病例转危重型病例为万州区1例;新增危重型病例为渝中区1例;新增出院病例中,万州区3例、合川区1例、开州区3例、云阳县2例、巫溪县1例。
截至2月9日24时,重庆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68例;现有重型病例34例,危重型病例22例,死亡病例2例,出院病例51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5668人,已解除医学观察9114人,尚有6554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具体情况如下:
专家认为,目前,无症状感染者增加至25例,说明近期对密切接触者加大核酸检测力度取得一定成效,能够及早发现在潜伏期的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利于控制疫情扩散蔓延。同时还发现,餐饮食品业从业人员感染病例有所增加,流调显示,餐饮食品业等特定从业人员一旦感染,在同事之间及其他密切接触者之间的传播风险高。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提示:密切接触者是指14天内曾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过共同生活、学习或工作的人,包括办公室同事、同一教室的同学,以及其他形式的近距离接触者包括同机、同车的乘客等。所有密切接触者都要进行14天的医学观察,观察期从和病人接触的最后一天算起。密切接触者应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严格实行“定点集中、单间隔离”。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但必须将密切接触者安置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拒绝一切探访。若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要立即就医。
内容来源:重庆发布


方得始终 发表于 2020-2-10 13:40:57

天佑中华!!

赏玟玉 发表于 2020-2-10 13:41:10

大重庆加油 长寿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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