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明 发表于 2020-11-12 17:39:44

边开车边聊天引起的事故,看完你还敢吗?

11月8日16时54分许,赵某驾驶车牌号为渝AB6***的小型客车,沿北城大道从新市开往长寿,行驶至北城大道与青桐支路路口时未避让行人,与自西向东横过道路的行人周某刮撞,致周某受伤、小型客车部分受损的交通事故。


(该车行车记录仪)
由行车记录仪中可以得知,驾驶员赵某在驾驶途中一直与副驾驶乘坐人聊天,分散了注意力,在未仔细观察前方情况时将横穿马路的行人周某刮撞。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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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赵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之规定,负主要责任。

当事人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之规定,负次要责任。

长寿交巡警提醒
驾车时聊天或与乘客互动、拨打接听手机、调选广播电台或摆弄仪表盘、喝水、化妆、吸烟、吃东西、冥想等都极易引起分心,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开车驾驶需注意行车安全,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编辑来源:长寿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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