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诗菱 发表于 2020-12-10 17:32:06

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关于返还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公告

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关于返还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公告
长寿区公安局办理郝某红被诈骗案的过程中查明,受害人郝某红部分被骗资金分别转入6217560800031989840(户名:吕德静,开户行:中国银行)、6228480086937995172(户名:孙雁青,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6228430389607128178(户名:崔杰子,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等三张银行卡账户,现长寿区公安局已将以上涉案账户依法予以冻结。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冻结涉案账户中的资金将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郝某红,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1月9日。
请该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材料到长寿区公安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燚鑫联系电话:13647668211
编辑来源:平安长寿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关于返还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