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柔丽 发表于 2021-3-12 16:18:59

违者重罚!这些售房宣传坚决禁止

3月11日,从区市场监管局获悉,我区将开展房地产广告宣传专项整治,违规宣传者将受到重罚。

此次重点整治内容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在广告宣传中使用中小学名称(含简称)、中小学形象标志或与学校有关的内容,使购房者对入学资格或义务教育配套产生误解。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在销售商品房时,不得以广告宣传及其他形式明示或者暗示购买商品房可以签约入读、划片入读等形式获取中小学入学资格。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在房地产广告宣传中使用“名校”“学位房”“学区房”“学府房”“指标房”等违反义务教育公平原则,使购房者对配套学校或入学资格产生误解的广告宣传语。

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与教育主管部门、各义务教育学校签订接受商品房买受人入读中小学的合同或合约协议。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严禁以书面或口头承诺方式与商品房买受人签订或约定中小学入读协议。
编辑来源:长寿手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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