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欣可 发表于 2021-4-2 10:05:51

危险!长寿一小车拉着小车上路,牵引绳绊倒行人

3月22日20时14分许的桃东路泊景湾支路隧洞附近路段发生了这样一幕:一辆小车牵引着另一俩小车往前走,一名行人匆匆横过马路被绊倒受伤。交警接警到场时,小车司机郑某和行人陈某正在争执。民警劝开双方后,对事发经过进行了了解。

小车驾驶员左某称:自己是修理厂的,后车因故抛锚无法驾驶,于是通知修理厂来拖车。当时车开得很慢,是行人朱某自己跑过来,自己没有责任。
在调取附近监控录像后,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
当事人左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之规定,承担主要责任。
当事人朱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六十二条 ”之规定,承担次要责任。
长寿交巡警提示:各位交通参与者在日常出行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事故发生。

编辑来源:长寿交巡警

童娅飘 发表于 2021-4-2 17:35:25

也是够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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