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人,速来认领这14辆车!
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关于依法处理涉案车辆的公告
2021年4月30日以前,长寿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五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等相关规定扣留的渝BHM675普通二轮摩托车等14辆涉案车辆,其当事人及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未按规定在30日内持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或补办的相应手续)到长寿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五大队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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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请当事人及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10月6日),当事人持被扣留车辆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到长寿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五大队接受处理。
逾期未处理的,长寿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五大队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等相关规定依法予以拆解或者报废该机动车。
联系人:曹警官联系电话:15723482787
编辑来源:平安长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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