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在通过路口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信号的指挥,切不可冒险闯灯通行; 车辆在通过路口时也要控制好车速,遇突发情况时,才能及时采取有效制动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人让车,让出安全,车让人,让出和谐。 近日,在长寿区发生了一起行人过街被撞的事故,但在这起事故中,行人不仅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而且还要负责赔偿对方驾驶员的损失......
通过监控视频可以看到,当天晚上18时57分,在长洪路桃兴三路路口南北方向的红灯已经亮起,一名身穿黑衣的女子正走上了行人过街设施。 此时,东西方向的车辆也开始涌行,而这名黑衣女子不顾红灯的管控,突然加速横过公路,一辆正常从东西方向正常直行的电动自行车因这突发的情况,来不及采取避让措施,径直撞倒了黑衣女子,电动车驾驶人也因此重重摔倒在地,造成锁骨粉碎性骨折。
据交巡警四大队民警介绍,行人闯红灯横过公路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行人将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素质不仅是靠法律的严苛,也需要道德的约束,毕竟安全的交通环境需要你我共同营造。
来源长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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