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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医保业务在家就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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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7-8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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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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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2-13 09:4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目前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正处于关键时期
    大家能不出门就不出门
    可是
    需要办理医保业务该怎么办?
    来,小编给你支招

    区医保局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减少人员聚集,方便群众办事,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措施,保证经办服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01大力推行常规事项“不见面办”

    目前
    医保业务采取“网上办”
    “电话办”等办理手段
    最大程度减少因人员流动
    造成疫情传播的安全风险

    微信图片_20200213093132.jpg

    如有医保业务需要办理
    可拨打相应科室的电话
    工作人员将为你及时办理

    城乡居民参保办理:023-40251539;
    个体职工医保参保办理:023-40232792;
    单位职工医保业务办理:023-40244448;
    特病业务办理:023-40230809;
    就医备案、报销咨询:023-40234660;
    生育保险待遇报销:023-40258386。

    02严格落实“即参即享”政策

    微信图片_20200213093158.jpg

    对疑似和确诊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未享受医保待遇患者
    严格落实“即参即享”政策
    确保其参保缴费次日享受医保待遇
    若其在疑似或确诊时处于参保待遇等待期的
    其即参即享的开通待遇时间为疑似或确诊之日

    03做好特殊疾病管理工作

    微信图片_20200213093218.jpg

    由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
    区妇幼保健计生中心、区第三人民医院
    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等
    负责办理特病鉴定
    对特病办理的集中鉴定工作改为随到随检
    特病鉴定的次月起生效
    允许医疗机构根据特病患者实际情况
    可将处方用药量放宽到3个月
    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配药次数

    04允许延期办理医保经办业务

    未按时缴纳的允许补缴


    ▲▲▲

    微信图片_20200213093238.jpg

    用人单位或个人
    未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
    疫情期不计入参保业务办理时限
    允许疫情结束后补缴
    不收取滞纳金
    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允许参保人逾期办理
    ▲▲▲

    自2020年1月21日之日起的
    参保登记、参保接续补缴
    用人单位退休人员不足年限补缴等业务
    参保人在疫情防控期间
    逾期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
    参保人停断保接续补缴、用人单位退休人员
    不足年限补缴等手续的
    在疫情解除前,疫情防控期时间
    不计入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日内
    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和参保人3个月内接续补缴
    用人单位退休人员3个月内不足年限
    补缴手续等办理时间的计算
    参保人可在疫情解除后
    接续计算办理时限并补办相关手续
    按规定完成补办手续后
    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和待遇享受

    适当延长定点医药机构每月
    医疗药品费用结算单报送时限
    ▲▲▲

    根据系统中各医药机构对账后
    生成的数据先行结算拨付
    待疫情解除后,将所有报表一并报送
    减轻医药机构工作人员跑腿压力

    开通医保“绿色通道”
    ▲▲▲

    开辟集中收治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患者的医疗机构协议管理
    资金预拨和结算等“绿色通道”
    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优先处理
    为广大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的
    医疗机构和医务工作者
    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

    医保业务在家就能办
    赶紧告诉身边的朋友!


    内容来源:长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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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2-13 12:4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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