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从市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
第三支队一大队了解到
即日起至12月31日
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
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具体如下
专项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专项查处重点
(一)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二)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法行为;
(三)不按规定停车违法行为(在车道内停车;机动车在道路上引发故障,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示标志并报警);
(四)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无法行驶,未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拽、牵引的违法行为;
(五)机动车载物违反装载要求违法行为;
(六)疲劳驾驶违法行为;
(七)屏蔽、破坏动态定位装置违法行为;
(八)非法改装违法行为。
驾驶员朋友注意啦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这些行为千万不能再犯啦
编辑来源:长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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