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记者从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寿区分中心获悉,即日起,我区灵活就业人员也可缴纳住房公积金。
据介绍,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个体工商户、快递外卖人员、网约车驾驶员、家政服务人员、建筑装修人员、网络主播、零工劳动者,以及其他非全日制、新业态从业人员等。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享受多种优惠政策:在我市新购城镇自住住房,且所购住房属于家庭首套住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低息贷款,目前五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仅为3.25%;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一年期定期利率计息;规定标准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依法扣除;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40万元,夫妻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
针对灵活就业人员,我区有自由缴存、一次性缴存、按月缴存三种模式。有意愿办理者可通过重庆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现场办理。咨询电话:40666680。
编辑来源:长寿手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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