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重庆飞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吨羟胺氧磺酸中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重庆飞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吨羟胺氧磺酸中试项目
2、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重庆飞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市长寿区化北二路5号重庆飞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占地:项目占地约3亩;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6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微反应过程加膜分离过程相耦合技术制备羟胺氧磺酸,研究生产工艺的可行性,完成生产线的设计与安装,建设一条年产20吨的羟胺氧磺酸生产线。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重庆飞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吨羟胺氧磺酸中试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重庆市工业项目准入规定以及相关环保政策。拟建项目采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符合循环经济理念和要求,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因此,在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拟建项目选址于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晏家组团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重庆飞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吨羟胺氧磺酸中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yunpan.360.cn/surl_yWNAy9SKwce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重庆飞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5823655760
邮箱:450174151@qq.com
地址:重庆市长寿区化北二路5号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923270539
邮箱:414470399@qq.com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一路扬子江商务中心7楼
邮编:401147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重庆飞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吨羟胺氧磺酸中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请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也将认真参考。
主要事项:请公众对报告书中的工程分析、环境现状、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的可靠性和可行性提出意见;特别是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倘若公众对项目还有其它更好的建设性建议恳切及时提出,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衷表谢意。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yunpan.360.cn/surl_yWNAy9SKwce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面谈、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感谢您的参与!
重庆飞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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