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快捷登录

查看: 7069|回复: 0

长寿一出租车因这样一件事被交警判定为100%责任方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23

主题

19

回帖

972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5Rank: 5

积分
972
发表于 2019-4-30 12:3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保留地址
众所周知,“争分夺秒”是行车大忌,但仍然有很多人不以为然,非要亲自感受一把,终究自食苦果。

f507d4d20acc868bb676f0c6090cc823.jpg


70dd0c50b9f54590c72ae4159688a46d.jpg

近日,长寿区的出租车司机郑某欲前往区法院门口接人,途径桃源大道蓝筹银座路口时,为早点到达目的地,竟在明知对向车道有一辆公交车驶来的情况下,不顾安危突然加速,几乎贴着公交车强行左转。

但他万万没想到,因被公交车遮挡了视线,也来不及减速,瞬间与正常行驶的小轿车相撞,导致出租车车头严重受损,对方车辆左侧大灯及引擎盖碎裂。


bd6bbcccb7c636f65f649c45f64ced03.jpg


da5882beb13310883f314be602c9e75d.jpg


对于出租车司机而言,时间就是金钱,所以总想着每天能够跑快一点,多拉一点,多赚一点!但,这次的教训太深刻,现在不但要维修车辆,还得停工好几天,真正的赔了夫人又折兵,特别的得不偿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之规定,郑某负全部责任,处罚款200元、记3分。


来源长寿交巡警

               
湖山论坛→长寿人自己的长寿论坛! 关注湖山在线,服务长寿百姓! BBS.CS53.COM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

GMT+8, 2024-11-23 07:40 , Processed in 0.110350 second(s), 3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