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长寿区到户扶贫政策清单关于健康扶贫方面涉及基本医保的内容如下。
基本医保 :
1.普通门诊。 定额标准80元/人;统筹标准在基层医疗机构(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发生符合医保规定报销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设报销起付线,每次报销比例为60%,全年报销限额为100元/人。
2.特病门诊补偿标准。 (1)重大疾病:其门诊医药费报销实行与住院相同的报销比例和起付线,其起付线1年计算1次(1年内到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以最高等级计算),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直至当年的成年人报销封顶线;儿童重大疾病住院和门诊的累加封顶线一档10万元,二挡15万元。 (2)慢性病:门诊医药费不设报销起付线,实行按比例、限额办法,每次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60%、三级40%,年报销限额为1000元/年/人,同时患有两种以上特殊疾病的,每增加一种,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3.住院支付标准。 (1)起付线,参保人员住院需自付起付线金额,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100元/次,二级300元/次,三级800元/次。 (2)封顶线,参保人员住院报销设立封顶线金额,标准为:一档8万元/人/年,二档12万元/人/年。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门诊和住院费合并计算封顶线。 (3)报销比例,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报销:一档,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65%,三级40%。二挡,在一档的基础上提高5%。未成年人在同档参保成年人的基础上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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