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发现葛兰正街的一处中央隔离护栏损坏, 疑似车辆撞击造成,
于是展开调查。
经调取附近监控发现, 当日早上6时25分许, 一辆车牌号为渝A7**JL的小型面包车 从石堰镇沿渝巫路往长寿方向行驶, 途经葛兰正街路口时, 撞上中央隔离护栏。 但驾驶人并没有选择报警, 也没下车查看, 而是继续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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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民警通过查询车辆信息,
发现肇事司机为刘某, 遂通知其到六大队接受调查。 到案后, 刘某称:事发时自己为躲避右方来车, 导致操作不当撞上护栏, 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并表示愿意承担经济损失和处罚。
刘某因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 拟对刘某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其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之规定, 拟对刘某罚款200元的处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刘某的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处理、合并执行, 拟对刘某处以罚款1200元处罚。 除此之外,当事人驾驶证将被记12分。
来源:长寿交巡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