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记者从区司法局获悉,第九批“重庆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工作结束,我区菩提街道朝阳社区、新市街道河石桥社区、洪湖镇沙湾社区被命名为“重庆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目前,我区累计成功创建“重庆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5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 据了解,菩提街道朝阳社区积极开展居民法律服务,保障和维护居民权益;同时,组成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定健全的工作制度,及时为辖区内居民提供法律知识援助、邻里纠纷调解处理、信访维稳等工作;在街道综治办的指导下,加强与帮教归正人员联系,不定期与帮教归正人员谈话,了解其生活、思想状况,防止重新犯罪,为创建无毒社区不懈努力。
新市街道河石桥社区通过强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升了社区班子成员依法决策和民主管理意识,带动了居民自我教育和管理,学法用法意识明显增强,社会治安得到根本好转,促进了社区长足发展。
(资料图) 洪湖镇沙湾社区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全民学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围绕全社区重点中心工作制定普法规划,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全面推进“法律八进”,向基层延伸向深度拓展,努力营造“大普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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