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等三分,不抢一秒,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缺一不可。
不然就极有可能造成交通事故,这不, 长寿一司机就...
2月18日13时23分,张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渝A89***的小型客车,从冯庄村6组(上房湾)支路往天中路方向行驶,在进入天中路路口时,与郑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渝A83***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致渝A89***乘客朱某某、渝A83***乘客邱某某受伤,两车部分损坏的交通事故。
面包车驾驶人称,自己当时从支路出来也是注意观察了的,但是由于路口左侧有一垃圾箱,还是弯道,没有减速下来瞭望,直接开出了主路上,看见左方小车开过来时已经来不及采取措施了。万幸的是还好人没有什么大事。
当事人张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
长寿交巡警提示广大驾驶员开车经过道路的路口时,一定要观察好周围的车辆及行人,确保安全之后再行驶,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交通事故。
来源:长寿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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