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2019年1月1日实行)等相关规定,现将重庆双象超纤材料有限公司10000吨/年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重庆双象超纤材料有限公司10000吨/年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t1hxFjpubJ3mBaif9YO0w ,提取码:qg6d。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重庆双象超纤材料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齐心大道20号1-1室,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13961815576)。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重大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北街83号,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15922595449)。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重庆双象超纤材料有限公司10000吨/年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请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外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也将认真参考。
主要事项:请公众对报告书中的工程分析、环境现状、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的可靠性和可行性提出意见;特别是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倘若公众对项目还有其它更好的建设性建议恳切及时提出,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衷表谢意。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aZsG2Obx2-2kFL6-lEa2A ,提取码:u5se。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15922595449 Email:619803001@qq.com;沈先生,联系电话:13961815576。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2020年3月11日~2020年3月24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面谈、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感谢您的参与!
重庆双象超纤材料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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