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年产300吨新能源材料中试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基本编制完成,建设单位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1)《年产300吨新能源材料中试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3HAM-VPLytqKg5Pf3_6TGg,提取码:z0u9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齐心大道20号,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13594526323;邮箱:413453407@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可直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13594526323;邮箱:413453407@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面谈、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感谢您的参与!
重庆恩力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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